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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便利店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0-01-07 09:2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便利店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便利店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ZKGSG-ZB-20195109         交易编号:M4108020805000132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便利店改造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一标段温县太行加油站、温县西环路加油站便利店改造;二标段焦作建中加油加气站便利店改造;三标段焦作新城加油站便利店改造。

2、建设地点:焦作市区域内;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 1 6

评标地点:中科河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三室(焦作市人民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路西南水北调跨渠桥路南)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小国、寇有利、马艳花、赵艳艳、李小双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202017日至2020110日;

六、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泰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440521.00   

项目经理:程现志               证书编号:豫241131446476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俊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441167.2

项目经理:黄国生                 证书编号:豫241050801319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14161.42

项目经理:陈军                  证书编号:02172372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市润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14404.05   

项目经理:郭辉                 证书编号:豫241161601691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林州祥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14756.42     

项目经理:王伟                  证书编号:01388045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99120.00

项目经理:马晓利                 证书编号:01388045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99620.00   

项目经理:田庆伟                证书编号:豫241131446565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99820.00     

项目经理:孙冬                  证书编号:豫241141709229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七、废标情况: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便利店改造项目(一标段)河南益友建设有限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不一致,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审标准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规定,为无效标。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科河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zhongkehenan.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23155565

联系地址:焦作市工业路东段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1-298811915670997525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新店花园2号楼配楼

投标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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